九七後土地契約重點有兩個,基本法第五章第二節的120, 121, 122和123條均有列明,至於基本法第四十條列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到特區保護,曾因有人不服而爭議到終審法院,最後才裁定丁屋權利不完美但合憲。因為土地是特別的資源,所以基本法第七條就專門規定香港境內所有土地及自然資源,均屬於國家所有。
聯合製作﹕
香港電台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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