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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身說法:未完的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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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港兩地採用不同的法律體系,中國內地採用大陸法系,香港則繼承英國所採用的普通法系,而兩地對法治的理解亦不盡相同。自8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後,中港兩地在法律上的互動交流亦漸趨頻繁。兩種法制能經歷磨合,進而成功促進兩地的商業及經濟發展,主要依靠法律人員不懈的法律建設工作。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何美歡教授便是兩地法制交流的先驅。

何美歡教授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,熟識商務法律。80年代期間,她在香港的律師事務所執業,是當時少數參與中國內地事務的香港律師。1992年,何教授獲邀參與中國國營企業來港上市的法律框架建設工作。在中港雙方的工作會議之中,何教授不時與中方爭論得臉紅耳熱,為的是堅持國企上市時,同時保障香港股東的權益。何教授更關心法律教育工作,在香港大學任教商業法律期間,以教學認真而得到眾多學生的愛戴。2002年,她獲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聘請,毅然放下香港的事業,隻身到北京任教。她帶同親自設計的課程來到清大,引入當時中國前所未有的普通法教學。何教授相信,法學教育是促進國家發展進步的途徑之一。2010年,從不遲到的何教授卻缺席她的最後一堂課,她的學生帶着疑惑來到她的住所,竟見往日精力充沛的何教授在倒臥家中,不省人事……

在中港兩地法律交流的過程中,何教授一代的角色是法律的建設者與啓蒙者。時至今日,中國的經濟及國際視野已遠超改革開放初年,香港在中國完善法治制度的道路上,仍扮演着什麼角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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예술 - A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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