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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訊:水上活動安全系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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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又到了,很多市民會相約一大班朋友出海暢遊,又或參與一些船河派對去曬太陽及游水消暑。很多時候,市民於船上玩樂的時候,往往會忽略個人安全,例如服藥或喝酒後參與水上活動,一旦發生意外或遇到突如其來的遇溺事故,而身邊無人及時搶救的話,後果會很嚴重。
除了遊船河之外,水上電單車及花式滑水,都是出海人士經常參與的水上活動,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駕駛水上電單車,駕駛水上電單車人士必須持有遊樂船隻操作人二級證明書,否則會視作無牌駕駛,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。
另外,市民亦會於香港水域進行潛水活動,為避免有關意外發生,在進行潛水活動前,潛水員應先在船上掛起俗稱「A旗」的潛水旗,讓其他水上活動人士知道附近有潛水活動及示意船隻駛遠或減慢。潛水時亦應繫上俗稱「象拔」的橙色標記,透過在水底打氣升上水面,以提醒其他水上活動人士。
Category
예술 - A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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