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科技發達,大家容易透過互聯網平台去接收淫褻及不雅資訊,根據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,任何人是不可發布任何淫褻物品,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,均屬犯罪。而發布不單指出售,還包括展示,所以任何人在網上或用手機通訊程式發佈淫褻物品,均已觸犯法例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3年。
另外,根據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》,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和監禁五年。而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更加可被判處罰款二百萬元和監禁八年。至於兒童色情物品,是指對未滿十六歲的兒童,作色情描畫的相片、影片、電腦影像或視像描畫。因此不論是管有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,均屬非常嚴重罪行,即使在電腦或流動裝置內儲存了一張兒童色情圖片,無論有沒有發布都屬於違法。所以大家不要因為一時好奇,而管有甚至發布兒童色情物品,或發布淫褻物品。
另外,根據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》,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和監禁五年。而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更加可被判處罰款二百萬元和監禁八年。至於兒童色情物品,是指對未滿十六歲的兒童,作色情描畫的相片、影片、電腦影像或視像描畫。因此不論是管有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,均屬非常嚴重罪行,即使在電腦或流動裝置內儲存了一張兒童色情圖片,無論有沒有發布都屬於違法。所以大家不要因為一時好奇,而管有甚至發布兒童色情物品,或發布淫褻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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