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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論壇:論題: 成立房屋儲備金 樓宇供應從此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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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
舉行地點: 九龍城賈炳達道公園

Venue: Carpenter Road Park, Kowloon City



王天予

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

Agnes WONG Tin-yu

Deputy Secretary,

Transport & Housing Bureau



蔡宏興

物業發展集團董事總經理

Donald CHOI

Managing Director,

Property Development Group



劉國裕

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副教授

LAU Kwok-yu

Associate Professor,

Department of Public Policy,

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



陳凱姿

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

CHAN Hoi-chi

Community Organiser,

Alliance for Concerning Grassroots Housing Rights







新訂《城市論壇》入場觀眾守則

一、 進場人士必須遵守場內以下規則,並出示身分證及簽署有關入場同意書,方可進場。本節目所收集之個人資料會於節目完結後四十八小時內銷毀。

二、 現場有監察攝錄系統,務請注意。

三、 本節目有權拒絕任何人士進場,進場人士不得喧嘩吵鬧、超越觀眾席進入講台區域。影響或妨礙節目進行、製造騷擾之人士,會被要求離場。

四、 港台工作人員會檢查進場人士隨身物品,進場人士必須合作;若所携帶物品為不適當或有危險性(如木板、硬紙板等)嚴禁携帶入場;該物品將會由港台工作人員代為保管,散場時發還。

五、 由於場地所限,入場觀眾,額滿即止。

六、 參與討論的現場觀眾,發言請盡量貼題及精簡,勿作人身攻擊或粗言穢語,一切須遵從主持及港台負責人指示。

七、 由於節目時間所限,不能保證所有欲發言之現場觀眾能有發言機會。但應邀出席之學校、團體,將有優先發言的機會。

八、 一切標語不能大於A3面積,節目直播期間,不能舉高於地面四呎。

九、 如需離場,必須再進行登記,方可再進場。

十、 散場時,請依港台工作人員指示,盡快離場,不得逗留。







《城市論壇》入場觀眾同意書

本人____________(姓名) ,

________________(身分證號碼首4個字),

願意遵守香港電台《城市論壇》於入口處所列的入場觀眾守則;若有違反,本人願意承擔一切所引致的法律責任及賠償損失。

簽署:______________

日期:2014年7月__日

(*本節目所收集之個人資料會於節目完結後四十八小時內銷毀)
Category
예술 - A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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