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rite For Us

城市論壇:論題:佔中策略搞邊科 熱情還靠學生哥?Discussion on: The Development

E-Commerce Solutions SEO Solutions Marketing Solutions
373 Views
Published
學校及團體申請表格(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).pdf



舉行地點: 維多利亞公園涼亭

Venue: Band Stand, Victoria Park



黃均瑜

教聯會會長

WONG Kwan-yu

President,

Hong Kong Federation of Education Workers



陳健民

佔領中環發起人

CHAN Kin-man

Advocate,

Occupy Central Campaign



劉貳龍

學民思潮發言人

Max LAU

Spokesman,

Scholarism



何漢權

教育評議會副主席

HO Hon-kuen

Vice-chairman,

Education Convergence





新訂《城市論壇》入場觀眾守則

一、 進場人士必須遵守場內以下規則,並出示身分證及簽署有關入場同意書,方可進場。本節目所收集之個人資料會於節目完結後四十八小時內銷毀。

二、 現場有監察攝錄系統,務請注意。

三、 本節目有權拒絕任何人士進場,進場人士不得喧嘩吵鬧、超越觀眾席進入講台區域。影響或妨礙節目進行、製造騷擾之人士,會被要求離場。

四、 港台工作人員會檢查進場人士隨身物品,進場人士必須合作;若所携帶物品為不適當或有危險性(如木板、硬紙板等)嚴禁携帶入場;該物品將會由港台工作人員代為保管,散場時發還。

五、 由於場地所限,入場觀眾,額滿即止。

六、 參與討論的現場觀眾,發言請盡量貼題及精簡,勿作人身攻擊或粗言穢語,一切須遵從主持及港台負責人指示。

七、 由於節目時間所限,不能保證所有欲發言之現場觀眾能有發言機會。但應邀出席之學校、團體,將有優先發言的機會。

八、 一切標語不能大於A3面積,節目直播期間,不能舉高於地面四呎。

九、 如需離場,必須再進行登記,方可再進場。

十、 散場時,請依港台工作人員指示,盡快離場,不得逗留。







《城市論壇》入場觀眾同意書

本人____________(姓名) ,

________________(身分證號碼首4個字),

願意遵守香港電台《城市論壇》於入口處所列的入場觀眾守則;若有違反,本人願意承擔一切所引致的法律責任及賠償損失。

簽署:______________

日期:2014年__月__日

(*本節目所收集之個人資料會於節目完結後四十八小時內銷毀)
Category
예술 - Art
Sign in or sign up to post comments.
Be the first to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