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rite For Us

警訊:案件呼籲-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

E-Commerce Solutions SEO Solutions Marketing Solutions
109 Views
Published
青少年踏入青春期,往往會對戀愛充滿好奇,尤其是在看到身邊的明友「拍拖」,又或是在電視、電影中看到主角們談戀愛,都可能會躍躍一試,一嚐戀愛的滋味。
但是,愛情的魔力很可能會影嚮理性,正當情到濃時,青少年朋友可能會做出一些過份親密的行為,但事實上,有些行為不單是雙方願意就可以做。今集警訊會為大家講解。
根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200章第124條,任何男子同一名16歲以下的女童發生性行為,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監禁5年。如果該名女童的年紀在13歲以下,該名涉案男子就可能會被控罰則更重的第123條,即是「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」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。
Category
예술 - Art
Sign in or sign up to post comments.
Be the first to comment